书刊准印证是正规出版物印刷前必须取得的印刷及发行证明。准印证由各地新闻出版局核发。申请机构准印证应当向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,申请书应当注明编印目的、内容、发送对象、印张数、印刷期数、册数、开本等,经审核批准,领证后方可委印。深圳印刷厂申办书刊准印证需要以下条件:
一、核准依据
新版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》(2015年2月10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2号公布,2015年4月1日期执行)。
二、申办条件
1.申请方应为党政机关、企事业、社会团体等单位;
2.有确定的名称,名称应充分体现编印宗旨及地域、行业或单位特征;
3.有确定的编印目的和固定的发送对象;
4.有适应编印活动需要的人员;
5.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和固定的办公场所;
6.拟委托印刷的单位为出版物印刷企业;
7.严格限定在本系统、本行业、本单位内部交流;
8.连续性内部资料编印单位需要延续《准印证》有效期的;
9.内部资料印制活动请严格遵守新版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》规定。
三、申报材料:
1.编印连续性内部资料的申请书,内容包括:连续性内部资料的名称、编印目的、栏目设置、印数、印制周期、开本、发送对象和经费来源等项目;
2.编印单位资质证明材料;
3.编印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身份证明;
4.拟承印单位的《印刷经营许可证》复印件。
5.填写《湖北省连续性内部资料申报审核表》。可从宜昌文化网“通知公告”上下载。申报审核表请正反打印。
申办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,由创办内部资料的主管单位写出正式报告。关于内部教材:准印证由各地新闻出版局核发。申请机构准印证应当向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,申请书应当注明编印目的、内容、发送对象、印张数、印刷期数、册数、开本等,经审核批准,领取《准印证》后,方可从事委印活动。